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由45個部門參加的會議,部署落實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實施細則制定工作。會議指出,上半年的最后幾個月,各有關部門嚴格按照國務院明確的工作任務和分工責任,抓緊制訂出臺有針對性、可操作的實施細則。
此前一周,在國務院召開的座談會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說,推進壟斷行業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與此相適應,是要促進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會事業等領域,這不僅能緩解經濟發展的困難,而且能夠推進整個事業的發展“新36條”沒有落實,民間資本進入就遇到玻璃門、彈簧門。他強調,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實施細則制訂出來。
2005年,國務院印發《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全面系統地提出了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36條政策規定,通稱“新36條”,對促進民間投資發展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2010年5月13日,《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出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包括交通電信能源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國防科技工業、保障性住房建設等領域,興辦金融機構,投資商貿流通產業,參與發展文化、教育、體育、醫療和社會福利事業。
記者了解到“新36條”即將滿兩周年,但許多相關職能部門的實施細則仍未出臺。如電信、金融、電力等行業依然很難看到民間資本進入的身影。
據了解,國務院有關部門前階段對民間投資的困難和障礙進行了專門調研,歸納出阻礙民間投資發展的四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行業準入存在不少障礙。特別是在一些傳統壟斷行業和領域,仍然存在著制約民間投資進入的“玻璃門”或“彈簧門”問題。二是融資難問題未得到根本解決,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銀行信貸更多投向大項目和大企業,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更顯突出。三是民間投資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民營企業的投資轉型升級步伐需要加快、創新能力有待提高,民間投資的管理水平有待整體提升。四是民間投資的政策環境需要不斷改進,服務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當經濟處于下行周期,如果政府能夠大力放寬民營企業進入金融、醫療、服務業的準入標準,能夠真實有效地為中小企業減稅,對中國經濟長期發展將是一個極大利好。”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盧中原表示。國家發改委負責人表示,國務院要求45個部門的實施細則今年上半年出臺,但制定工作的總體進展情況不理想,一些重點行業領域的落實工作亟待加強,社會各界尤其是民營企業對此高度關注。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要求的完成時限,制定工作計劃、倒排時間表,確保按時完成任務。要進一步加強督查并做好輿論宣傳工作,有關部門出臺的實施細則要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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