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將迎來中國共青團建團90周年之際,為進一步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激勵中央企業廣大青年積極投身企業的改革發展,中央企業團工委表彰了一批在2011年度創先爭優活動中表現突出的中央企業先進青年集體和個人。
經過企業推薦,中央企業團工委集體研究,并報國資委領導同意,決定授予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核陜西鈾濃縮有限公司團委等196個團委“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榮譽稱號;授予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中核二二公司核電工程事業部鋼結構分公司團支部等149個團(總)支部“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支部”榮譽稱號;授予馬曉翔等160人“中央企業優秀共青團員”榮譽稱號;授予何海玲等315人“中央企業優秀共青團干部”榮譽稱號;確定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四研究院四十二所團委等225個團委為“第十二批(2012~2014年度)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創建單位”,獲得2011年度“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稱號的196個團委自動轉為“第十二批(2012~2014年度)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創建單位”。決定命名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核清原環境技術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核運輸部等365個青年集體為“2011年度中央企業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授予王有波等10人“2011年度中央企業杰出青年崗位能手”榮譽稱號;授予李勇等475人“2011年度中央企業青年崗位能手”榮譽稱號。
中央企業團工委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集體和個人珍惜榮譽,扎實工作,再接再厲,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希望各中央企業廣大青年集體和青年職工以受表彰的先進青年集體和個人為榜樣,立足崗位,奮發有為,自覺做到與祖國共奮進,與企業同發展,為做強做優中央企業、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而努力奮斗。
附件:
1.關于表彰2011年度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五四紅旗團支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和確定第十二批(2012~2014年度)中央企業五四紅旗團委創建單位的決定(中企團發〔2012〕2號)
2.關于命名2011年度中央企業青年文明號、表彰2011年度中央企業杰出青年崗位能手和中央企業青年崗位能手的決定(中企團發〔201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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