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公有制經濟特別是國有經濟發展活力。”7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北省武漢市主持召開部分省市負責人座談會,就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研究的重大問題所說的這句話,既亮出了公有制經濟不容動搖的底限,也凸顯目前國企改革活力仍然未能充分釋放的現實;既是對過去十年國企改革實踐的總結,更是對這場改革未來方向的進一步明確。
從國資委成立至今,已經過去了整整十個年頭。十年來,中國的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破浪前行,企業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已經無可爭議地成為中國經濟的中流砥柱。
然而,在國企發展壯大的同時,卻出人意料地陷入了輿論困境:從壟斷到腐敗,從低效到高薪,外界對于國企的質疑和指責之聲一直沒有間斷。甚至有觀點認為,國企已經成為橫亙在中國經濟前行道路上的最大障礙,應不斷削弱國企,甚至徹底私有化。
這些判斷,既有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認識理解不充分的原因,也有少部分人另有所圖故意混淆視聽。但無論情況如何復雜,國企和國企改革的前進步伐決不能因此而有所放緩。
當然,今日之國企改革遠未結束,比如:國有股權過大、機制不靈活,與現代企業制度目標要求不相協調;國企發展質量不高、投入產出效率低下;國企財務管理弱化,管理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亟待提升;“走出去”過程中國際競爭力較低,還不具備跨國經營實力……還有待加大改革力度以充分釋放國有經濟活力。
“改革還未成功,國企仍需努力。”面對民族復興大業,在后危機時代,只有國企才能擔當起帶動中國經濟沖出包圍、實現轉型升級主力軍的角色。因此,國企改革深化的好與壞,不僅僅是重大經濟問題,更是嚴肅的政治問題。
國企改革攻堅路
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是要使國有企業進入市場,這就意味中國的經濟發展將走出一條不同于西方市場經濟的道路。
中國的國有企業誕生于新生的共和國,成長于計劃經濟體制。當時,它肩負著實現國家工業化的歷史重任。1978年,國有企業開始改革,當時明確提出不搞私有化,但要改革指令性計劃體制,發揮市場對國有企業運行的調節作用。同時,國家放開非國有企業的發展。
在西方市場經濟中,真正作為市場競爭主體的則是非國有企業,而國有企業更多的是用于彌補市場缺欠,它與非國有企業之間是一種互補關系。然而,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則是要使國有企業進入市場,這就意味中國的經濟發展將走出一條不同于西方市場經濟的道路。
國有企業能否在市場中發展,沒有現實答案,只能通過改革實踐去探尋。改革主要是沿著兩條主線來推進的,即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國有企業制度和構建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1978——1998年:
探索并明確市場化改革方向
改革的起點是1978年,當時的國有企業只是一個指令性計劃的執行者,它的生產、投資、銷售、資金調撥、員工錄用均按指令性計劃行事。利潤上交財政、虧損由財政補貼。
最初改革目的就是要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調動國有企業做好生產經營的積極性。因此,國有企業的運行由完全受制于指令性計劃開始轉為受計劃與市場的雙重調節。正是由于計劃與市場的并存,因此改革的取向一直存在著計劃與市場之爭。但隨著改革的推進,指令性計劃不斷被削弱,而市場的作用則不斷增強。1992年,黨的十四大終結了計劃與市場之爭,確定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市場經濟體制。所以,在這一時期,改革主要是使國有企業掙脫指令性計劃束縛而逐步走向市場。
然而,計劃體制下的國有企業是無法進入市場的,所以,國有企業運行要實現市場化,必須實現制度創新。為此,對國有企業采取了擴大企業自主權、實行經濟責任制、兩步“利改稅”、承包經營責任制、轉換經營機制等不同形式的改革,最終的目標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就是將國有企業改革為按公司法登記并受公司法約束的公司制企業。為實現這一轉變,1994年,國務院啟動了百戶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到1997年,三年的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為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經驗。
在探索創新國有企業制度的同時,還實施了一項重要的改革舉措,即組建和發展企業集團。這就是以某個大型企業為核心,將一些國有企業劃歸它進行管理,從而形成了由企業來管理企業的層級制法人企業聯合體。1987年,國家開始組建企業集團試點,據此發布了《關于大型工業聯營企業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的暫行規定》《關于組建和發展企業集團的幾點意見》。此后,國家積極鼓勵企業集團的發展,并隨之出臺了一些相應的政策文件。因此,企業集團迅速發展,1996年,1993家國有企業集團的總資產就占到全部國有企業總資產的1/4。企業集團成為國有企業改革中出現的一種重要企業組織形式,也是國家管理國有企業的重要方式。
在國有企業改革的同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也在探索改革。中央層面,國有企業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管理,它們任免直接管理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分配國家預算內投資、審批投資項目、下達部分產品生產計劃等。也就是說,行業主管部門仍然擁有計劃體制下的絕對大部分管理國有企業的權力。企業真正能夠擁有的權力就是部分產品或某些產品部分的生產經營自主權。1988年,國務院曾組建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目的是行使對國有企業的資產所有權、監督管理權、投資收益權、資產處置權等職能,但受相關因素制約,它未能履行自己的職能,而更多的是做了一些資產登記管理等工作。于是在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時被撤銷。
在地方,一些省(市)則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進行了積極探索,出現了上海模式、深圳模式、武漢模式等。它們的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撤銷各行業主管部門,同時將由它們直接管理的國有企業捆綁打包組建若干家國有企業集團,然后再建立一個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由它來統一管理各個國有企業集團,包括任免企業領導人、批準重大投資項目、審批年度投資和經營預算等。
1998——2002年:
解決國有企業改革中累積的矛盾
1998年,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國務院機構進行了重大改革,撤銷了管理國有企業的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每個行業的國有企業捆綁打包,組建了一家或幾家企業集團。至此,企業集團成為國有企業的主要組織形式。對企業集團的管理則由相應的黨政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如黨的企業工委負責企業領導人任免,勞動人事部門負責工資和勞動管理,財政部門負責企業財務管理,計劃部門負責投資審批,企業監事會負責監督管理,經貿委負責國有企業改革。
這時,指令性計劃被取消,國有企業完全進入市場,但國有企業卻存在著嚴重的問題。一是競爭能力不強且負擔沉重。在雙軌制下,很多國有企業將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爭取來自行業主管部門的投資項目、國家的政策支持上,而不是關注如何提高自身的市場競爭能力。而很多投資項目的資金則主要來自于銀行貸款,所以企業背上了沉重的債務負擔。有相當數量的國有企業,其負擔的銀行利息已遠超過企業利潤。同時,很多企業還擁有大量的富余人員。這兩大負擔,使國有企業很難參與市場競爭。二是公務員制的企業領導人身份。當時的國有企業領導人仿效公務員進行管理,甚至他們就是公務員身份,享受著相應級別的公務員待遇。把企業干好了,不會給自己帶來更多的利益;把企業干壞了,因本身的級別待遇,利益不會受到根本損害,甚至不排除到其他崗位任職。這樣的企業領導人是很難經營管理好企業的。三是多部門管理的責任缺失。多部門管理下的各司其職,導致對國有企業管理缺乏明確的責任人。結果便是,有些事情,各部門爭著管,而有些事情則無人管。
由于存在著這些問題,已市場化的國有企業表現出難以適應市場競爭的狀況,有相當數量的企業陷入困境。對此,1999年9月,十五屆四中全會專門研究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問題,通過了《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時間,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擺脫困境,力爭到20世紀末大多數國有大中型企業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以此為目標,實施了相應的改革措施。一是實施債轉股。剝離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給新成立的信達、長城、東方、華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由其負責管理和處置。同時,對這些部分不良資產所在的580戶企業實施債權轉股權,總額為4050億元。二是實施下崗分流,讓一些失去競爭能力的企業退出市場。1999年,在紡織、煤炭、有色、冶金、軍工等行業批準兼并破產項目1718個,核銷銀行呆壞賬準備金1261億元。為消除冗員,實施員工下崗分流,1998---2002年,2100萬員工下崗。三是加快企業技術進步,推動結構優化。國家有計劃分批安排880個技術改造項目,總投資2400億元,其中銀行貸款1459億元,國家給予貼息195億元。四是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推廣邯鋼經驗,以成本、資金和質量管理為重點,努力降低采購、銷售、管理等費用,提高效益。五是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加大對企業領導班子培訓、考核、調整的力度,使一批優秀的管理人才走向領導崗位。強化經營激勵約束,試行年薪制,部分企業還搞了股權激勵。
這些改革舉措,基本上解決了20年國有企業改革累積的矛盾,國有企業由一個“虛弱的病人”成為一個“正常的健康人”,基本具備了參與市場競爭的條件。
2003年以來:
建立市場化發展的體制機制
2003年4月,國務院國資委成立,對中央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此前,中央各有關部門負責管理國有企業的權力全部劃歸國資委,這改變了國有企業多部門管理時責任不清的問題。同時,20多年國有企業改革的艱辛探索,對創新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競爭發展的體制與機制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因此,國有企業新的體制機制應運而生。
一是實行經營業績考核與年薪制。2003年以前,國有企業領導人是有任期但沒有考核的,薪酬比照同級別公務員。2003年以來,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實行經營業績考核并實行年薪制。考核結果作為企業領導人是否留任或晉升的根據,并同時決定他們的薪酬。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下,任何一個理性的國有企業領導人都會在主觀上盡全力來把企業做好。同時,國有企業領導人基本上有較高的素質和管理好企業的能力,因此,搞好國有企業就有了基本保證。
二是體制機制的重大創新。以產權主體多元化為基礎,將國有企業改革為公司化企業。改革基本上有兩種選擇: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后者又可有三種:部分業務上市或主營業務上市或整體上市。因此,今天的國有企業主要為國有產權控股下的產權主體多元化公司制企業,并且有相當數量的企業已經實現了主營業務或全部業務上市。目前,就中央企業來說,已經有超過60%的資產進入上市公司。這樣的產權結構是國有企業能夠在市場經濟中競爭發展的制度保證。
累積矛盾的解決,加之體制機制的創新,使得國有企業實現了快速發展。以前,談到國有企業時,總的看法是“困難、搞不好、缺乏市場競爭力”。現在,再談國有企業時,已完全改變以上看法,甚至以勢頭兇猛來形容國有企業的發展。在三年脫困時期,基于當時國有企業的困境,免去利潤上繳,現在基于國有企業利潤快速增長,國有企業已重新上繳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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