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有經濟實現巨大發展。特別是新世紀以來,隨著國有企業改革步伐加快,國企運營效率明顯提升,經營績效顯著提高。但社會上也有人認為,國有企業績效的改善主要不是來源于自身改革,而是更多來源于對各類資源的壟斷,反壟斷的關鍵在于私有化,這就是所謂的“國企壟斷論”。從今天起,本報推出系列述評,圍繞國企改革中的諸多熱點問題進行分析,回應社會關切。敬請關注。
來自財政部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主要經濟指標繼續保持增長,累計實現營業總收入219504.9億元,同比增長10.7%;實現利潤總額11129.6億元,同比增長7%。其中,中央企業8057.1億元,同比增長15.6%。面對國內外復雜的經濟形勢,國有企業又一次經受住了考驗,實現了平穩增長,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從2003年到2012年,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營業收入從10.73萬億元增長到42.38萬億元,凈利潤從3202.3億元增長到1.61萬億元,上繳稅金從8361.6億元增長到3.35萬億元。國有企業穩定高速發展,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通過市場化改革獲得強勁發展動力。在“世界500強”的最新榜單上,中國建筑、中國建材、新興際華等一大批高競爭性行業的國有企業刷新了人們對國企的認識。然而,一些人堅持認為“國有企業績效的改善主要不是來源于自身改革,而是更多來源于對各類資源的壟斷。”這種觀點不僅無視國企改革進步的事實,在理論上也是站不住腳的。
要判斷國企是否屬于壟斷,首先要弄清壟斷的概念。一般認為,壟斷大致分3種情況:自然壟斷、經濟壟斷、行政壟斷。其中,自然壟斷領域由于某些產品或服務在技術上的特殊性,如網絡性、規模經濟、存在大量沉沒成本等,使得壟斷性經營效率更高。行政壟斷是國家行政部門通過行政手段排除或限制競爭而形成。經濟壟斷則是市場主體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壟斷作為一種市場結構狀態,與所有制形式沒有直接關系。也就是說,“公有制并不意味著國家壟斷,私有制也不必然伴隨著競爭”。從全球市場看,許多行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大型跨國公司的壟斷。如15家棉花跨國公司控制著全世界九成棉花貿易,6家鋁業公司掌握45%的鋁土產量,波音公司和歐洲空客公司生產的客機占民航市場近九成,沃爾瑪和家樂福等零售巨頭不僅掌控零售業下游,還謀求上游采購壟斷地位。
我國國有企業目前的市場地位較強,這與生產力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演變有很大關系。目前,國有經濟朝著“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方向調整,保留的主要是大型企業。10年來,中央企業已從196家減少至113家,但分布的領域九成以上是競爭性行業,如鋼鐵、有色、化工、建筑、建材、機械制造等。因此,說國企就是壟斷沒有事實根據。即便是電力、石油、公用事業、軍工等領域,由于屬一國經濟的基礎和支柱,這些行業的高度集中,世界各國普遍如此。有統計顯示,世界主要50個石油生產國和消費國中,76%的國家只有一家石油公司,20%的國家不超過3家并分散在不同細分領域。
需要明確的是,反壟斷不是要反對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而是反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我國反壟斷法規定的壟斷行為包括: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梢?,壟斷企業獲取超額利潤,必須通過制定壟斷價格等壟斷行為實現。因此,企業盈利是否來源于壟斷,應以企業是否采取了壟斷行為作為標準。在我國,壟斷行業由于受到政府規制,壟斷行為因而受到限制和監管。如石油石化行業中最重要的產品由政府定價,電力供應價格也由政府確定。這些價格在制定時,政府會通盤考慮宏觀經濟形勢和社會經濟狀況等因素,與國際水平相比,也大多處于中低水平。
因此,反壟斷的重點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體系,加強對具有壟斷經營因素的企業監督,包括價格水平、服務標準、成本控制、資源分配等,防止其利用壟斷地位損害公眾利益。
實際上,打破壟斷、引入競爭,一直是我國推動國企改革的主線。從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對壟斷行業改革任務所作的表述,到2005年“非公經濟36條”的提出;從2010年國務院頒布“新36條”及去年各部門落實“新36條”的細則,到黨的十八大強調“兩個毫不動搖”,都是上述改革思路在政策層面的具體體現。
其實,我國市場結構面臨的一個主要問題是企業規模偏小,行業集中度偏低。在實力強大的國際壟斷資本面前,很多行業和企業的競爭力明顯不足。因此,無論是國有還是民營,都應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一流企業,提升我國在全球產業競爭中的影響力和話語權。
(本文章摘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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