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公布的國民經濟上半年“成績單”顯示,今年1月至6月,我國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名義增長23.4%,明顯快于國有及國有控股投資17.5%的同比增速,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為63.7%。
最近兩年來,盡管民間投資增速出現持續下滑,但總體上看,民間投資增速明顯高于國有及國有固定資產投資增速。然而,“國進民退”、“與民爭利”、“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勢如水火”等論調仍不絕于耳。有人甚至斷言,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之間無所謂平等和公平競爭,更不能實現共同繁榮。在這些人看來,國有企業的發展必定以民營企業市場空間的萎縮作為代價。
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之間的矛盾真的不可調和嗎?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還能同生共榮嗎?其實,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都是我國物質財富創造的重要主體,是國民經濟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國有企業主要集中在關乎國計民生的基礎性和戰略性產業領域,做大、做強、做優、做精國有企業,關系到我國各大產業競爭力的打造和提升。而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對于吸納社會就業、增加城鄉居民工資性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因此,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和必要。
社會上對“國進民退”、國有企業“與民爭利”的批評,更多把焦點集中于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在市場經營活動中的競爭。批評者認為,國有企業比民營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有明顯優勢,國有企業不應該和民營企業爭奪市場和利潤。批評者甚至把民營企業面臨的生產經營困境等一系列問題,都歸咎于國有企業的競爭。
其實,競爭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特征。企業在市場優勝劣汰機制的作用下,才能不失去進取之心,才能主動提升競爭力,這也是實現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從這個意義上說,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之間的競爭是推動企業積極創造社會財富的動力源泉,只要這種競爭是發生在市場秩序之內和法制框架之下,就無任何不妥,而且應該得到尊重和保護。
進而言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之間雖然有競爭,但這種競爭從來就不是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這些年,民營企業就是在與國有企業的競爭中發展壯大的,同時也在競爭中與國有企業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合作。近年來,許多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依托在產業鏈分工中的協作,更在上下游領域實現了優勢互補和互利共贏。
另外,隨著我國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一些國有企業通過產權市場和證券市場,探索完善國有產權、股權流轉機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進股權多元化,引入了民間資本,讓民間資本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并購等方式參與到國企改制重組之中,有效促進了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協調發展。此外,也有不少國有企業通過注資持股的方式,攜手民營企業,共同開拓新的市場空間,為民營企業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動力。
黨的十八大提出,要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這為進一步推動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的共贏提供了重要的機遇。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都應繼續加快自身改革,努力抓住當前機遇,進一步在競爭中實現合作共贏。
首先,國有企業應進一步完善股份制改革,通過國有股減持、增資擴股或股權分置等方式吸引民資,實現股權多元化。民營企業也應加快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快提升自身競爭力。
其次,在市場競爭中,國有企業應積極主動地利用資本市場,以國有資本帶動社會資本,壯大國有經濟影響力,為整個行業注入新活力,增強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民營企業也應主動融入國有企業的產業鏈條布局之中,力爭與國有企業展開更深層次的合作,為國有企業做好配套服務和產品深度加工,延伸產業鏈。
再次,國有企業要發揮在技術創新和品牌打造中的示范作用,加快新技術在行業內推廣,幫助民營企業提升競爭力,同時幫助民營企業樹立品牌意識,提升產品附加值。
總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之間并不存在“零和博弈”。在經濟全球化和企業國際化的浪潮中,國企和民企更應攜起手來,擰成一股勁,在競爭與合作中共存、共進、共榮,共同在國際競爭舞臺上提升企業競爭力,為實現我國經濟更大發展而共同努力。
(本文章摘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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