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7月15日,在國務院國資委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國資委公布了開展“四項改革”試點名單,六家中央企業納入首批試點。其中中國建材、中國醫藥成為了首批混合所有制試點企業。
這四項改革試點分別為:在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開展改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在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開展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在新興際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節能環保公司、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中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開展董事會行使高級管理人員選聘、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職權試點;在國資委管理主要負責人的中央企業中選擇2家—3家開展派駐紀檢組試點。
據介紹,此番試點將因企制宜實行“一企一策”,由企業提出試點方案,牽頭廳局與試點企業進行對接,確保可操作、能落實、有突破、出經驗,對企業的方案經專項小組研究后,提交國資委改革領導小組審議,成熟一個,審議一個,實施一個。
國資委鼓勵各項試點能率先突破的就不等不停,先行先試。對于對試點需要解決的政策性問題提出,在不越法律法規“紅線”、不碰國有資產流失“底線”的前提下,多開“綠燈”,少踩“剎車”。
解讀:
國企改革不能再等了。
距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國資改革思路已過去8個月,國資改革方案因各方意見分歧,遲遲不能出臺。此次國資委出臺的央企“四項改革”試點終于邁出實質性一步。
從目前公布的四項改革試點內容來看,這些都非新領域:如絕大多數國企母公司已多是控股投資公司,即國有資本運營的框架大都已搭建而成;如混合所有制,原則上所有上市國企都屬于混合所有制,而今年以來多家央企先后公布了混合所有制試點方案;又如董事會制度,其實自2005年就開始試點運行外部董事制度等等。
然而,過去一系列的國企改革雖都有階段性成效,但離決策層和市場的預期依然有著不小的距離。對國資改革的具體內容,不僅各方專家意見不盡相同,有時部委之間的意見也不一致。比如,對于國有投資運營公司的管理架構和運行模式;對于混合所有制的法人治理結構、經營機制與國有企業有哪些根本區別等。正因此,國資委或許希望通過試點,有選擇性進行突破,規避風險,積累經驗,更好地解決矛盾。
國務院國資委新聞發言人彭華崗在此次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試點是改革落地的關鍵意義,也標志著改革進入頂層設計和試點同步階段,想法是摸著石頭過河,以點帶面,有序推進深化改革。他指出“試點將以局部帶動全局,帶動更多國企主動改革”。但這并不意味著國資改革會等著看這些試點報告,然后再全部推廣。而是在每家公司的試點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一企一策來推進改革。
這也意味著,從1980年代中后期至今,國企國資改革仍處于“摸石頭過河”的路上,目前可行的改革路徑仍是探索。
不過,從此次試點的思路來看,至少有一點可以明確了:當前的國資國企改革,正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的以管資本為主的新定位,探索國資管理新范式,而非拘泥于主導混合所有制企業的運營。
接下來,如何遵循剛剛敲定的改革思路,有序推進國資國企改革,更多需要的是改革擔責和改革魄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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