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建議
劉佩 楊永平 | 加快建設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集群的思考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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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十四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等一系列國家重要文件多次明確建設多層級一體化國家綜合交通樞紐系統,即綜合交通樞紐集群、樞紐城市及樞紐港站“三位一體”的國家綜合交通樞紐系統。其中,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集群(以下簡稱“國際樞紐集群”)以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以下簡稱“國際樞紐城市”)為核心,聯動多個不同層級的樞紐城市,形成空間分布相對集中、樞紐功能融合互補、運營組織協同高效的多中心、多層級、網絡化的交通樞紐集群。加快建設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集群是構建新發展格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激發城市群經濟新動能等國家戰略實施的重要抓手,對于完善國家綜合交通樞紐系統具有示范引領作用。 一、加快建設國際樞紐集群的戰略意義 (一)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 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是新發展階段的重要戰略部署。國際樞紐集群以國際樞紐城市為核心,國際樞紐城市是戰略運輸通道關鍵節點、對外開放重要平臺,匯聚了大量的資金、人才、技術等國內外資源要素。國際樞紐集群建設有利于加快國內外資源要素流動,能夠暢通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國內循環),助力城市群融入全球經濟(國外循環)。 (二)推動重點區域協調發展 城市群是新型城鎮化的主體形態,城市群建設高度重視協調發展,能夠打破單一核心城市“虹吸式”發展傳統模式,充分發揮核心城市對其他重要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國際樞紐集群作為城市群發展的支撐性基礎設施,能夠引領帶動城市群城市之間社會經濟交流,促進重點區域協調發展。 (三)激發城市群經濟發展新動能 城市群經濟活力關系到全國經濟發展水平,國際樞紐集群具備良好的交通區位條件,具有大量國內外資源要素集聚的優勢,通過復合交通、居住、商務辦公、休閑娛樂等多種功能國際樞紐集群,能夠優化資源配置,重塑產業空間分布,形成城市群新經濟增長極。 二、國際樞紐集群建設的新要求 (一)高效中轉集散的國際樞紐集群是完善通達國內、聯通全球的物流與供應鏈服務體系的基礎條件 隨著綜合運輸大通道的不斷完善,樞紐港站中轉集散效率制約了綜合交通網絡整體效能的發揮。樞紐港站中轉集散效率受到內外交通組織方案、多種運輸方式運營協調、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方面制約。 在國際樞紐集群建設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提高樞紐港站中轉效率,加快國內外資源要素流動,密切城市群與國內外重要經濟節點的溝通聯系,完善通達國內、聯通全球的物流與供應鏈服務體系。 (二)功能層次清晰、分工協調互補的國際樞紐集群是促進城市群核心城市帶動其他重要城市協同發展的重要支撐 國際樞紐集群應與城市發展目標相契合,構建功能層次清晰、分工協調互補的一體化樞紐體系,以國際樞紐城市建設為重點,有序推動其他樞紐城市建設,避免出現內部樞紐港站功能定位不清或重復、相互割裂競爭式發展。 樞紐港站匯聚了多種運輸方式,工程結構復雜,目前不同運輸方式主管部門以及城市市政部門尚未形成成熟的協同工作機制,導致工程界面劃分及投資分劈不清晰、資源共享困難等。 國際樞紐集群規劃建設范圍跨行政區域、涉及多個行政主管部門,統籌規劃、協調管理難度更大,為構建功能層次清晰、分工協作互補的國際樞紐集群,應重視跨區域、跨部門統籌規劃、協調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與周邊區域規劃、產業布局深度融合的國際樞紐集群是形成城市群新經濟增長極的必要條件 目前樞紐港站與區域規劃、產業布局融合發展程度不高,空間規劃布局有待進一步優化完善,部分樞紐港站與周邊城市道路規劃建設銜接不暢,甚至成為城市交通新堵點,阻礙城市社會經濟進一步發展。 國際樞紐集群是大量資金、人才、技術等資源要素的匯聚地,建設國際樞紐集群不僅是建設交通集散中心,更需要從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角度,注重與區域規劃、產業布局發展融合,建設產業集聚中心、消費與貿易中心、國際交往中心,復合居住、商務辦公、休閑娛樂等多種功能,集約利用城市土地資源,形成城市群新經濟增長極。 (四)多元化的國際樞紐集群投資主體是滿足大量建設運營資金需求的重要保障 目前樞紐港站建設運營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投資,采用傳統的投融資模式,即“地方政府投資+銀行貸款”模式。 國際樞紐集群建設規模大,建設期、運營期資金需求更大,僅依靠政府財政投資會進一步加重地方政府債務負擔,不利于項目財務可持續良性發展。鑒于國際樞紐集群融合交通、居住、商務辦公、休閑娛樂等多種功能,應進一步創新投融資模式,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渠道多樣化,提高“自我造血”能力。 三、國際樞紐集群建設的相關建議 (一)以政府為主導,創新協調管理機制 鑒于國際樞紐集群是公益性基礎設施,應以政府為主導,組建跨區域、跨部門的統籌協調管理機構,如城市群協同發展領導小組,統籌規劃布局功能層次清晰、分工協調互補的樞紐體系,推進樞紐港站“統一規劃、同步建設、專業化運營”,加強對多方投資主體、建設主體、運營主體的監督管理。 (二)以服務城市為目標,促進與產業、區域深度融合 結合城市群發展戰略及規劃,統籌國際樞紐集群與周邊區域、產業空間布局,加強國際樞紐集群資源經營,以服務城市為主,帶動更大范圍片區的發展,打造“城市樞紐”,提升城市群國際競爭力。 (三)以經營性資產吸引社會投資人市場化運作,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加強樞紐港站項目建設、運營期政府財政承受能力分析,保障項目建設運營資金來源穩定。按照資產性質創新國際樞紐集群投融資模式,針對交通基礎設施、市政配套設施等公益性資產,以地方政府財政投資為主;針對樞紐周邊上蓋物業、商業設施等經營性資產,積極吸引社會投資人市場化運作,減輕地方政府財政負擔,促進項目財務可持續。 (四)以新科技賦能運營管理“軟實力”,打造安全、高效、低碳的國際樞紐集群 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為支撐,促進國際樞紐集群安全、高效、低碳建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及防災救援機制,提升國際樞紐集群戰略保障能力。通過搭建國際樞紐集群數據信息共享平臺、樞紐港站仿真平臺等,推動不同運輸方式協同運營,優化樞紐內外交通組織方案,提高國際樞紐集群質量效率。合理控制樞紐港站建設規模,推廣應用低碳節能技術,促進國際樞紐集群集約化、低碳化發展。 作者: 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劉佩 楊永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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