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監審〔2010〕991號
公司各部門及所屬企業:
8月5日,公司召開“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動員大會,會上總經理肖鳳桐同志就公司深入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進行了動員和部署?,F將肖鳳桐同志的動員講話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學習,全面貫徹落實。
二○一○年八月九日
肖鳳桐同志在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動員大會上的講話
2010年8月5日
同志們:
2009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根據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2010年將重點開展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今年6月,中央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國資委(以下簡稱五部委)聯合印發了《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7月19日,國資委組織召開中央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李榮融主任作了動員部署講話,這標志著中央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進入了實際操作階段。公司黨組、領導班子對這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高度重視,會前有關領導做了專門研究。今天上午,公司辦公會議討論通過了《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并對公司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今天下午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精神和國資委有關要求,對做好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是黨中央著眼于科學發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持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此次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不僅對于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加強新時期黨的作風建設和執政能力建設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更是公司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營管理上水平、提高公司發展質量的必然要求。
(一)做好“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2009年,公司根據中央統一部署和國資委的具體要求,以“牢記使命、履行職責、做強做大、科學發展”為主題,深入開展了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公司上下緊密圍繞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改革創新,轉變不適應科學發展要求的思想觀念,解決影響和制約公司科學發展和群眾反應強烈的突出問題,在提高思想認識、創新體制機制、促進科學發展等方面取得了扎實的成效。中央這次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是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當前,“小金庫”現象在一些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仍時有發生,有的還相當嚴重。自2009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全國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以來,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共發現“小金庫”24537個,涉及金額111.27億元;全國因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受到行政處罰556人,組織處理285人,黨紀政紀處分648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248人。
“小金庫”的存在,明顯違背科學發展的要求和企業發展的規律,扭曲市場配置資源的合理機制,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影響了收入分配的公平,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嚴重影響企業聲譽和形象。公司各級領導干部和全體職工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小金庫”的危害性和治理“小金庫”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二)做好“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是提升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競爭實力的客觀要求。近年來,公司圍繞發展戰略,不斷深化改革,改進和完善內部管理,今年重點推進適應公司業務特點和發展方向的全員績效考核體系、收入分配體系和成本費用管理體系,目的是為了進一步調動職工積極性,改進激勵與約束,嚴格成本費用控制,規范財務收支。從幾個月的實際運行情況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我們也應當清醒地看到,公司經營管理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個別部門或所屬企業的內部管控機制不健全、不完善,財務收支和資金管理不規范,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嚴格,這些問題都可能導致公司資金、資產脫離財務管控,甚至形成“小金庫”。因此,我們要以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為契機,全面排查在生產經營、財務和資產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各種隱患,推動公司優化治理結構,完善基礎管理,健全體制機制,強化集團控制力,促進提升公司整體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
(三)做好“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是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抓手。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指出,堅決反對腐敗,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要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不斷取得反腐敗斗爭新成效。“小金庫”是滋生腐敗的溫床,往往伴隨著鋪張浪費和國有資產的流失,嚴重敗壞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是危害黨和國家各項事業以及企業健康和諧發展的毒瘤,必須堅決清除。公司將把此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作為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一個重要抓手,在認真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同時,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國資委的政策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促進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不斷取得反腐敗斗爭的新成效。
二、關于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安排
公司“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從今天動員大會開始正式啟動,到今年底全面完成。按照五部委聯合印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和國資委《關于開展中央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主要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廣泛動員,周密部署。從現在開始到8月10日,是公司“小金庫”治理工作的動員部署階段。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務必高度重視此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做好動員部署工作。要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五部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國資委《關于開展中央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中紀委《對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通過思想發動、政策宣傳、輿論引導,讓每一個干部職工都了解中央治理“小金庫”的政策和決心以及公司此次專項治理的工作部署,積極主動參與“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各單位的一把手要親自負責專項治理工作,根據公司統一制定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分解落實各項具體措施,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小金庫”治理工作深入有效開展。
(二)全面自查,認真自糾。從8月10日到8月底,是“小金庫”治理工作的自查自糾階段。在本階段,各單位要按照公司《實施方案》要求,全面組織自查,認真進行自糾。
一是自查工作面要確保達到100%。公司各部門、分公司、辦事處,各級所屬企業及其下設分支機構,都要把本單位的全部資金、資產納入到此次自查范圍。對于重點部位和重要環節,要組織內部力量進行專項審計或檢查,確保治理工作全面覆蓋、不走過場。
二是準確理解和把握政策。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屬于“小金庫”,都應納入專項治理的范圍。要按五部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列舉的四大類、12種形式的“小金庫”表現形式,逐項對照檢查。重點是2008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7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是保證自查自糾效果。各單位對自查發現的各種違紀違規問題,必須自覺糾正,一旦發現“小金庫”應當立即封存,停止運作,并在8月底以前納入本單位法定賬簿管理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拒絕清繳或拖延;各單位對自查發現的有關情況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公司將組織力量進行重點督促指導,及時做好政策解釋,確保自查自糾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是建立自查自糾工作承諾制和公示制。各單位一把手要對自查自糾情況負責,自查自糾情況應當在本單位內部以適當形式進行公示,接受職工群眾監督。對于專項治理中瞞報漏報自查自糾信息的,將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五是及時上報工作報告和統計報表。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各部門、所屬企業要及時逐級上報自查自糾總結報告,所屬企業同時還要上報自查自糾情況報表。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報表內容必須客觀真實,數據準確,單位主要負責人、總會計師或主管財務工作的負責人要在相關報告和報表上分別簽字,對報告、報表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負責。
(三)突出重點,深入檢查。從9月初到9月底,是公司“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重點檢查階段。在各單位全面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公司組織檢查組,按照不低于公司部門、所屬企業總數的30%的比例確定重點檢查單位名單,深入開展重點檢查工作。重點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動員部署及責任落實情況;自查自糾工作組織開展情況及自查結果;自查發現“小金庫”有關資金或資產的處理情況及對有關人員責任認定和追究情況;成本費用及資金、資產管理制度建設情況;重點業務、項目、財務收支及合同管理有關情況;專項治理工作促進內部管控機制完善情況等。對于在自查自糾階段未認真進行部署和組織自查,敷衍應付、走過場,自查覆蓋面未達到100%,未及時上報工作報告和報表以及存在其他問題的單位,將視情況予以通報并責令整改,問題嚴重的,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四)及時整改,處理到位。從10月初到12月底,是“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整改落實階段。一是要高度重視整改落實工作,對專項治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標準和國資委的整改意見,認真落實各項整改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預期效果。二是認真做好“小金庫”資金及其形成資產的處理。對于“小金庫”資金余額、使用“小金庫”形成的資產以及追回的私分“小金庫”資金,要及時納入法定賬簿核算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三是把握政策,落實相關人員責任。在“小金庫”清理過程中,無論“小金庫”是什么時候設立的,現任單位負責人都要按規定堅決予以糾正,否則一旦查出,將追究現任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四是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要針對發現的問題,緊密結合公司內部管理現狀,深入剖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及時制訂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從源頭上防止“小金庫”問題的再次產生。
三、關于“小金庫”專項治理的處理政策
根據五部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和其他有關政策規定,對此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中自查和被查發現的“小金庫”,按照“依紀依法,寬嚴相濟”的指導思想進行處理,總的原則是“自查從輕從寬,被查從重從嚴”。
(一)從輕從寬處理自查發現的“小金庫”問題。凡自查認真、糾正及時,情節較輕的,可以免予處分;情節較重的,也可以減輕或者從輕處分。
對在自查自糾階段主動披露和報告的“小金庫”,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將尚未使用的余額轉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并依法納稅;對已經使用的“小金庫”,要進一步查清使用性質和資金流向,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對于2008年以來自己糾正的“小金庫”問題隱瞞不上報的,則視同被查“小金庫”進行處理。
(二)從重從嚴處理被查發現的“小金庫”問題。對于在自查自糾階段不主動報告甚至是故意隱瞞,在公司或國資委重點檢查中被查出的“小金庫”,要從重從嚴進行處理,除一律納入法定賬簿,依法進行財務、稅務等相關處理外,還要依法依規對責任單位予以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在重點檢查中被發現“小金庫”的,對設立“小金庫”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對被查發現“小金庫”數量較多、金額較大,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一律先予停職,再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查核實,作出組織處理。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還將按照有關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各所屬企業的內部部門、辦事處、子公司、分公司被查出“小金庫”的,既要追究具體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也要追究其上級所屬企業的領導責任。
(三)堅決制止新設“小金庫”的不法行為。自2009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下發后再設立“小金庫”的,要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嚴肅處理,按照組織程序先予以免職或停職,再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對于那些無視中央三令五申,頂風違紀,在專項治理期間新設“小金庫”的,不僅要給予嚴肅處理,而且還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這里我還要特別強調,公司要通過這次專項治理工作,堅決杜絕再出現“小金庫”不法行為。在以后年度的各類財務、審計等檢查中,都要將“小金庫”作為重點檢查內容,一旦發現有“小金庫”,不論是什么時間設立的,一律按照新設“小金庫”對有關企業和責任人進行處理。
(四)嚴肅專項治理工作紀律。對在這次專項治理工作中弄虛作假、對抗檢查、拒不糾正、銷毀證據、突擊花錢、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或重點檢查中發現“小金庫”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這次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問題,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此次專項治理工作是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由國資委統一部署實施的。為組織做好這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公司成立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我擔任組長,護生、玉山同志為副組長,監察審計部、經營財務部、人力資源部、黨群工作部等職能管理部門作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監察審計部,負責“小金庫”治理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小金庫”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各單位要按照集團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一把手要負總責,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有關工作負直接責任。各級所屬企業的行政、財務、紀檢、人事等部門要共同參與,明確任務分工,落實責任主體,對“小金庫”治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狠抓落實,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小金庫”治理工作任務。
(二)深刻領會政策,力爭將問題消化在自查自糾階段。鼓勵自查自糾是這次治理工作的一個突出特點,中央為此專門明確了從寬處理政策,目的就是要充分發揮企業的積極性、自覺性和主動性,鼓勵自查、支持自查和依靠自查。希望各部門、所屬企業特別是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視和認真組織開展好自查自糾工作,充分認識到自己肩上擔負的責任,要敢于正視和暴露“小金庫”問題,不要報僥幸心理,對于發現的問題要如實反映、據實上報,努力在自查過程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要采取實際有效的措施認真督促基層企業、部門搞好自查自糾工作,使自查自糾工作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三)積極配合重點檢查,堅決抵制弄虛作假行為。組織開展重點檢查是確保“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扎實成效的重要手段。各單位要在做好自查自糾工作的基礎上,積極配合公司檢查組的工作,全面、及時、客觀、真實地提供相關資料,如實反映有關情況,不得瞞情不報,更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撓檢查。在公司自查自糾和內部重點檢查工作結束后,國資委根據公司專項治理工作情況,有可能會組織力量進行重點抽查,對重點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將要從重從嚴處理,因此,我們要把自查自糾和內部重點檢查工作做深、做細,不留死角,不留隱患,經得起任何形式的監督和檢查。
(四)廣泛發動群眾,做好宣傳和舉報工作。各部門和所屬企業要廣泛宣傳中央這次“小金庫”治理的堅強決心和有關政策規定。公司公布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和電子郵箱,鼓勵群眾對治理“小金庫”提供相關情況和線索,嚴格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對各單位自查自糾情況將以適當形式進行公示,接受職工群眾監督。對公司重點檢查發現的“小金庫”案例予以通報,開展警示教育,增強各級領導人員和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與法紀觀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五)加強綜合治理,形成預防“小金庫”的長效機制。“小金庫”專項治理要與強化企業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深化改革發展相結合;要與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相結合;要與職業操守大討論和創先爭優活動相結合;要與建立和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相結合。為徹底消除“小金庫”滋生的土壤,各單位要以此次“小金庫”專項治理為契機,全面排查在生產經營、財務和資產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各類隱患,堵塞容易和有可能形成“小金庫”的管理漏洞,并根據排查結果,梳理業務流程,完善內控制度,規范權力運行,采取有效措施從源頭上防范和杜絕新的“小金庫”發生。要堅持標本兼治、堵疏結合、懲防并舉、綜合治理的方針,把防治“小金庫”作為一項長期任務來抓,作為關心和愛護干部成長、樹立公司良好形象的大事來抓,建立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開前門、清旁門、堵后門”。通過加強思想教育,使其不想設立“小金庫”;通過完善體制機制,使其不必設立“小金庫”;通過健全內控制度,使其不能設立“小金庫”;通過責任追究和高壓嚴懲,使其不敢設立“小金庫”,從而斬斷“小金庫”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和資金來源。
同志們,在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公司將按照國資委的要求和部署,把查處“小金庫”問題作為財務管理、審計監督、紀檢監察等有關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希望各單位要教育廣大干部職工充分認識私設“小金庫”的危害,打消僥幸與觀望心理,嚴格按照此次“小金庫”治理政策,徹底消除“小金庫”現象,為促進公司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和競爭實力,確保公司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