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文件
國資廳發法規〔2012〕6號
關于開展省屬國有重點企業落實法制工作
第二個三年目標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
省屬國有重點企業法制工作第二個三年目標(2009―2011年,以下簡稱三年目標)實施以來,各省級國資委積極指導推動省屬企業貫徹落實,取得了明顯進展和成效。為組織做好省屬國有重點企業法制工作三年目標檢查驗收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驗收主要內容
按照2008年召開的全國地方國有重點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座談會有關部署,第二個三年目標的總體要求是:以加快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為核心,力爭再用三年時間(2009-2011年),省屬國有重點企業全部設立法律事務機構,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的比例達到70%;“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企業法律工作制度基本健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在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的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三年目標檢查驗收主要指標包括五個方面:一是所屬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情況,含總法律顧問職責、定位、專兼職等情況;二是法律事務機構建設情況,含是否設立、機構級別等情況;三是企業法律顧問隊伍建設情況,含隊伍人數、持證比例等情況;四是法律工作制度和機制建設情況,含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要決策三項法律審核情況;五是法律糾紛案件發生及處理情況。檢查驗收具體指標可參考《省屬國有重點企業落實法制工作三年目標情況填報表》(見附件)。
二、檢查驗收步驟和時間安排
檢查驗收工作從2012年2月開始,6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ㄒ唬﹦訂T部署階段(2月份)。各省級國資委根據本通知要求,進行動員部署,組織省屬企業開展自查,查漏補缺,對照驗收標準進行整改完善,做好檢查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組織檢查階段(3-5月)。各省級國資委組織專門工作小組對省屬企業完成三年目標情況開展檢查。
(三)總結通報階段(6月份)。各省級國資委對省屬企業三年目標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并以適當形式通報情況。請各省級國資委將書面總結報告于6月30日前報送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同時將《省屬國有重點企業落實法制工作三年目標情況填報表》一并報送。
全面完成第二個三年目標任務,對省屬國有重點企業有效防范法律風險,提升依法經營管理水平,實現科學發展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進作用。請各省級國資委高度重視三年目標檢查驗收工作,以檢查驗收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完善省屬企業法制工作。各省級國資委分管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加強組織協調,相關法律事務處室要切實抓好落實。要嚴格按照驗收標準,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認真總結省屬企業落實三年目標的成效與不足,大力宣傳推廣省屬企業落實三年目標的好典型、好經驗,通過檢查驗收,切實推動省屬國有重點企業法制工作邁上新臺階。
聯系人: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 周巧凌 王超
聯系電話:010-63193155,010-63192626
附件:省屬國有重點企業落實法制工作三年目標情況填報表.xls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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