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在我國經歷了理念啟蒙、行動探索和社會共識的階段。目前,慈善公益事業作為企業實現社會責任的重要形式,已經得到企業的廣泛認可和社會的高度關注。企業在中國慈善公益事業發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已成為我國慈善公益事業重要的、穩定的捐贈來源。2009年,國內各類企業捐贈資金總額占國內捐贈資金總額的58.5%。但是,我國一些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大股東侵犯小股東的利益、危害員工的基本權益、環境污染、假冒偽劣產品等問題較為普遍。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了解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和范圍,追溯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演變過程,由此提出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對策和建議。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演變
1. 以經濟責任為中心的階段(1978—1999年)。這一階段的企業社會責任主要表現在:
政府層面。政府從立法的角度規定了企業的基本法律責任,形成了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法律基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該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確認消費者的權利。此舉對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規范經營者的行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確立了企業的法人地位。同時還有《工會法》、《勞動法》、《環境保護法》等,規定了企業的基本法律責任。這些法律共同形成了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法律基礎。
企業層面。這一階段的中國企業往往重視經濟利潤,忽視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突出對經濟責任的重視。同時,部分企業開始承擔捐贈扶貧的社會責任,其標志是1989年啟動的希望工程和1994年成立的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和中華慈善總會。
公眾關注和監督層面。理論界主要是法學界開始從法律角度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系統的研究,如袁家方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是企業在爭取自身生存與發展的同時,面對社會需要和各種社會問題,為維護國家、社會和人類的根本利益,必須承擔的義務。這是我國國內學者最早提出的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為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提供了理論基礎。
2. 以勞工關注為中心的階段(2000—2005年)。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企業社會責任是對中國企業提出的競爭新要求,起點則是對勞工權益的關注。
政府層面。這一階段政府為企業社會責任的推行創造了寬松的政策和法律環境。黨中央提出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科學論斷,從本質上講,科學發展觀是現代管理的指導思想,要求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最高境界就是實現企業和社會的和諧發展。
企業層面。企業廣泛參與到承擔社會責任的活動中。2005年9月7日在中歐企業社會責任北京國際論壇上,中國企業發出了履行社會責任的北京宣言,積極倡議履行社會責任。2005年12月,全球契約中國峰會在上海召開,主題為“構建可持續發展的全球經濟聯盟”,我國51家企業和組織加入了全球契約,提出共同提高責任競爭力,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公眾關注和監督層面。這一階段公眾對企業社會責任顯示出較高的關注度,輿論的監督主要集中在對勞工權益的關注,在大量的媒體報道下,一些企業主開始逐漸改善員工的工作條件,提高員工的工資。
3. 社會責任的整合階段(2006年至今)。2006年以來,我國進入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的新階段。
政府層面。2006年1月1日,第二次修訂后的《公司法》正式施行。修訂案在總則中特別強調公司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這就是要求公司的運行不僅包含對經濟利益相關者的責任,還包括對社會、環境、人文、家庭、生命的責任。2008年11月胡錦濤主席在APEC會議上提出:企業應該樹立全球責任觀念,自覺將社會責任納入經營戰略,完善經營模式,追求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2008年,國資委發布關于央企履行社會責任指導意見,將履行社會責任納入企業日常工作范疇,社會責任成為企業生存發展的必修課。
企業層面。國家電網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首次對外發布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這是我國中央企業首次對外發布的社會責任報告,是對這一議題的覺醒,是對社會拷問和期望的回應,也是主動追求卓越的自覺行動。它在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說明中國企業已經認識到社會責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這一階段,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的重點已從“解釋問題”進展到“解決問題”,企業極為關注“怎么做”和“做得好”。目前,超過500家企業發布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不少企業還建立了社會責任部門,統籌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工作;部分先進企業積極探索將社會責任工作融入企業戰略和日常管理,建立全面社會責任管理體系。
公眾關注和監督層面。毒奶粉事件、富士康員工跳樓事件、紫金礦業的環境污染事件等,將許多曾經知名的企業推上了風口浪尖,社會上也由此掀起了一次次關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大討論。在媒體的大量報道下,公眾也對企業社會責任空前關注,更加信任社會責任做得好的企業的產品或服務,也更信賴其企業品牌。
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的對策和建議
雖然企業社會責任在中國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但是仍然面臨著諸多不足。目前尚未建立完備的概念體系,國家或社會組織尚無制定明確的標準,使得社會責任效果的評估難以實現。大多數企業只看到履行社會責任給企業造成社會成本的負擔,而沒有看到履行社會責任給企業提供的發展機會。最重要的是,大多數企業社會責任的實現還是局部的、階段性的行為,沒作為一項可持續的規劃與自身的發展戰略相結合。因此,應該從以下層面來促進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實施進程。
政府層面。加強政府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約束和監督機制,建立健全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律、法規等監督和約束體系,并強化執法力度。根據實踐的發展適時微調《勞動法》的部分內容,使其更符合中國自身的實際情況。
企業層面。第一,對企業家進行企業社會責任培訓,增強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的內部動力。企業家是企業社會責任的決策者、倡導者、身體力行者,企業家社會責任的強弱決定了一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程度。第二,調整企業的經營戰略,把企業社會責任融入到競爭戰略中。我國企業作為國際產業鏈的重要一環,要改善勞工條件,維護勞工權益,招募優秀員工,留住人才并激勵員工,調整傳統的企業競爭戰略,從而打造企業新的競爭優勢,是企業獲取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第三,企業應從增加持續發展的能力考慮,提高承擔社會責任的意識,并從經濟和組織形式上,保證社會責任的理念付諸于實實在在的行動,嚴格執行我國有關的法律法規,把企業的社會責任落到實處。第四,提高員工素質,增強員工的維權意識,建立企業的內部監督機制,促使企業關注社會責任。
公眾關注和監督層面。充分發揮輿論媒介、消費者協會和工會等社會團體的作用,充分發揮公眾的積極性,促成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社會環境,形成企業應當承擔社會責任的公共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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