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國資廳收益〔2013〕553號
國資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中央企業
國有資本經營決算工作的通知
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財政部《關于批復2012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決算的通知》(財企〔2013〕351號)和國資委《關于做好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執行情況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收益〔2011〕1186號)要求,現就做好2012年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決算(以下簡稱資本決算)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資本決算的范圍
納入2012年資本決算范圍的企業包括:一是2012年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下簡稱資本預算)安排資金的企業;二是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1年及以前年度資本預算資金未支出完畢、國有權益未完全落實的企業。
二、2012年資本決算的主要內容
2012年資本決算時點截至2013年12月31日。決算的主要內容和需要報送的文件包括:
?。ㄒ唬┵Y本決算報告。主要內容包括:2012年資本預算安排情況,2012年資本預算執行情況,以前年度資本預算執行有關問題整改情況。
?。ǘ┵Y本決算報表。主要以數字形式反映2012年及以前年度資本預算項目的執行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報表格式和填制說明見《國資委關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企業業務監管報表編報的通知》(國資發評價〔2013〕245號),填報軟件已由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統一下發。
?。ㄈ┵Y本決算審計報告。應當由承擔企業財務決算年審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2012年資本決算審計報告。
三、有關工作要求
請各有關中央企業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編制2012年資本決算,客觀反映相關情況,如實填報資本決算數據,并于2014年1月31日前將資本決算報告、報表和審計報告的紙質文件(一式3份)及相關電子文檔報送國資委(收益管理局)。
國資委辦公廳
2013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