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當為社會責任“領先者”
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國企具有制度優勢,但如何更好地滿足時代變化所提出的更高要求,還需要主管部門、企業以及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
國有企業作為公有經濟的主體,長期肩負改革發展的重任,對國計民生作出了重大貢獻。近年來,面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國有企業努力將社會責任理念與企業戰略與日常經營相結合,建立健全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推動各項實踐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和進展。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部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心2009年開始每年發布的《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顯示,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指數已經連續4年領先于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當然,從社會對于國企的期望與要求而言,國企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仍然存在短板。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主管部門、企業以及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
國企履行社會責任成效顯著
首先,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2003---2011年,國有企業實現營業收入、凈利潤、上繳稅金年均分別增長17.6%、25.2%和19.4%,遠高于同期中國經濟增速。2003---2011年,國有企業累計上繳稅金17.1萬億元,2011年上繳稅收占到全國稅收總額的38.4%,為全社會創造了財富。
其次,為國計民生作出重大貢獻。作為中國經濟基石的國有企業近年來在應對國內外復雜經濟形勢時充分發揮了“穩定器”作用,有力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保障經濟社會平穩發展。在神舟飛天、“遼寧艦”航母平臺、深海鉆井平臺、高速動車、西電東送、南水北調等一大批先進技術和民生項目上,國有企業捷報頻傳。
再者,加強資源環境保護,建設美麗中國。2012年,中央企業萬元產值綜合能耗(可比價)比上年下降4.2%,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下降7.8%,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比上年下降7.3%,降幅均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為完成國家節能減排目標作出了積極貢獻。其中南方電網的一個項目使企業的主要耗能設備——注塑機節能率達到55%。中國華電在烏江、金沙江水電開發中高度重視水土保持和生態保護工作,對流巖原鯉、白甲魚等珍稀魚類實施了增殖放流保護項目,保護了水生野生動物。
四是積極吸納就業,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在金融危機中,中央企業面臨收入、利潤雙下降的局面,堅持“減薪不裁員、歇崗不失業”,穩定就業崗位,還吸納大學畢業生20萬人,起到了就業“穩定器”的作用。中國中鐵在全公司推行了農民工與職工同學習、同勞動、同管理、同生活、同報酬的“五同”管理,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五是積極參加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參與扶貧助教、慈善捐助等社會公益活動。在蘆山地震災區,保電、保油、保通信、保交通,搶險救人、運送物資、安置災民、災后重建……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國企”的身影。在防治非典,抗擊冰雪災害,汶川、玉樹地震,利比亞撤僑等急難險重的時刻,國有企業都發揮了“頂梁柱”作用。
六是在“走出去”過程中模范履行社會責任,遵守所在國法律,尊重當地習俗,保護環境,維護當地員工權益,積極參與社區建設,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樹立了負責任的良好形象。中化集團在關閉美國農化公司后,積極履行環保責任,認真處理關閉后的每一項環保工作,處理并排放了約800萬立方米的工藝廢水,完成了大部分廠區的拆除、清理,沒有發生一起安全事故和環保事故,并向當地作出了50年環保監測的莊重承諾,得到了當地政府、居民和社會團體的高度評價。
最后,在國家和人民急需的關鍵時刻挺身而出,顧全大局,勇挑重擔。在北京奧運會、國慶60周年、上海世博、廣州亞運會等重大活動中,國有企業均作出了突出貢獻。
國企社會責任管理水平領先
企業社會責任是一項涉及全員、全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工作。2008年以來,國資委先后發布了《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中央企業“十二五”和諧發展戰略實施綱要》,推進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提升活動。在這一系列措施的引導下,中央企業加快了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建設,在國內處于領先水平。
首先是社會責任治理機制不斷完善。目前,中央企業高層逐漸重視和親身參與社會責任,中國石化、中國南方電網、中國黃金集團、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等90余家中央企業建立了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社會責任委員會等社會責任工作領導決策機構,普遍建立了自上而下覆蓋公司各層級的社會責任組織管理體系,明確了社會責任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界定了企業運營過程中各部門、各崗位,以及下屬企業的社會責任工作職責,有效落實了工作責任。
其次,社會責任管理制度不斷完善。中國兵器工業集團、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國家核電技術公司等50余家企業制定了社會責任工作制度文件,明確了社會責任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原則和制度流程等,部分企業專門制定了社會責任工作戰略規劃。
三是許多企業積極探索將社會責任融入運營管理。許多企業結合自身特點,將社會責任理念和要求融入生產經營全流程、職能管理各板塊和基礎管理各方面。國家電網在26個省網公司開展省市兩級的全面社會責任管理試點,中國移動憑借戰略性社會責任管理連續五年入選道瓊斯可持續發展指數。
四是編制發布社會責任報告,主動與社會各界溝通。截至2012年,中央企業已全部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高于世界500強65%的報告發布率。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連續3年獲得五星級報告評級,華電集團連續三年發布產品報告,中國石油、中國五礦、中國有色、中鋼集團等企業還發布了海外國別報告。
事實上,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踐和管理已經得到了國際企業社會責任專業領域的普遍認可。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以及全球報告倡議組織、英國諾丁漢大學、中國美國商會等專業機構都給予了積極的評價。
短板待補需多方合力
雖然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在實踐和管理層面都取得了不少成績,但是社會各界仍有不少批評,使得履責水平和責任形象有很大的落差,這主要是由企業和社會兩個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從企業來看,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確實仍有一些不足:一些企業對社會責任工作的理解和認識還不夠深入,浮在表面,沒有真正把企業社會責任理念融入公司發展戰略和具體經營中;一些企業的社會責任組織管理體系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推進的力度還不夠;一些企業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全面,對突發的社會責任危機處置還不夠靈敏;一些企業在環境保護、員工派遣、供應鏈管理、慈善捐款、合規經營等實踐方面還有待進一步規范。
從社會來看,我國改革開放進入了深水區,經濟社會面臨諸多深層次矛盾,社會價值觀也在不斷多元化。與以前相比,公眾對國有企業,尤其是央企有更高、更復雜甚至相互矛盾的責任要求。
首先是公眾期望值高。公眾會認為央企占有大量公共資源,社會責任履行應該非常好,已遠遠高于對一般企業的要求。一般企業經營不善可以破產,央企就不行;企業經營形勢不好需要裁員,這是市場機制下的企業行為,但在央企身上也不好用。盡管央企站出來做了一些事情,但與公眾的期望還存在較大的差距,公眾不滿足。
二是公眾對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時有矛盾,很難回應。以經濟責任為例,如果國有企業盈利了,會被質疑為“與民爭利”,如果虧損了,會被質疑為國有資產流失。再比如央企做公益捐贈,捐少了,會有批評聲音指出,財大氣粗的央企就捐那么一點,國家養你何用?捐多了,同樣會有批評聲音,央企是全民的財產,怎么能隨意捐獻,充當慈善明星呢?對于此類社會責任實踐,企業很難把握住尺度。
三是我國正處于改革深水區,央企成為很多矛盾的交織點。比如公眾一直質疑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收入過高。但應該看到,國企的經營者都是經理人,他們的工資應該是由經理人市場決定的。有足夠好的薪酬,才能吸引和留住人才,才能激勵經理人推動企業發展。上述外部環境的復雜性,使得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水平和公眾心目中的企業形象存在很大的落差。
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國有企業的主管部門,國資委在堅持落實已有的社會責任管理辦法以外,還應繼續推進國有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研究、探索、建立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的考核評價機制,為國有企業系統履行社會責任提供可行的指標體系和推進模式,使得社會責任真正成為國有企業管理經營的必答題。同時,國有企業要積極推進社會責任管理,提升社會溝通水平和運營透明度,加強溝通,既要做又要說,通過社會責任理念的交流和分享,有效表達企業發展的社會價值,實現與社會公眾在社會責任意識方面的共同成長,消除誤區,摒棄偏見,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信任和大力支持,共建和諧社會和美麗家園。
(本文章摘自《瞭望》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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