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受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委托,由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食品藥品安全戰略研究中心牽頭組織的首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綜合評議工作正式在京拉開帷幕。首日,河北省石家莊市、唐山市、張家口市以及山東省濟南市兩省4市接受評議。綜合評議委員會評議委員認真聽取了各省、市關于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情況匯報,審閱了相關資料,并結合第三方機構對參評省市食品安全的輿情分析,對4個試點城市進行了綜合評議。
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部署,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于2014年共選取了河北省石家莊市、唐山市、張家口市,山東省濟南市、青島市、濰坊市、煙臺市、威海市,湖北省武漢市、宜昌市、襄陽市,陜西省西安市、寶雞市、楊凌示范區、韓城市等15個城市參加首批試點。上述城市于2016年底試點期滿,經自查自評、省級層面初評后,認為達到了《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標準(2017版)》要求。2017年3月底,河北省、山東省、湖北省、陜西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向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上報了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薦名單,提交了省級推薦資料,申請對上述15個城市進行國家層面公示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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