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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貫徹二十大精神 | 構建國有企業“大監督”格局的基本路徑和改進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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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國有企業“大監督”格局的 基本路徑和改進建議 ——以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為例 中咨公司“青馬工程”第五小組 費鵬 任欣然 等 摘要: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構建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有效發揮紀檢監察專責監督、巡視政治監督、審計經濟監督和相關部門職能監督作用的“大監督”格局已經成為國有企業監督管理的“新常態”。本文結合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分析構建“大監督”格局的做法,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進一步完善“大監督”格局的意見建議,助力加快建設國家高端智庫和世界一流咨詢機構。 關鍵詞:大監督;國有企業;體系建設 一、研究背景及意義 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作出戰略部署,要求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完善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以黨內監督為主導,促進各類監督貫通協調,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在政治、經濟不斷發展的新時代背景下,國企傳統監督方式存在監督主體各自為政、監督資源分散、監督范圍不全面、監督效率低下等弊端,越來越不能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國企大監督體系建設刻不容緩。建設大監督體系,既是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要求,更是防范和化解企業經營風險、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的創新手段,對保障國有企業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如何加強和改進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的有效監督,構建符合實際、有效運轉的監督體系,推進各類監督協調貫通,是國有企業完善監督制度的必然趨勢,也是國有企業“大監督”格局需要探討的一個重要課題。 構建“大監督”格局是以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為核心,以廉潔風險防控建設為基礎,整合公司紀檢、巡視、審計監督等各職能監督資源,通過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專業監督與綜合監督相結合、群眾監督與組織監督相結合,采取定期會商、信息報告、協同監督、專項整治、巡視聯動、成果共享、宣傳教育、線索移交、整改督辦、監督促進的工作機制,節約監督成本,提升監督效能,形成監督合力,使各項監督工作滲透到生產經營管理的每一個環節,實現監督工作全方位、全過程覆蓋,有效保證內部監督工作的客觀性、科學性和實效性。 中咨公司作為國內規模最大的綜合性工程咨詢機構和中央政府在投資建設領域的重要咨詢單位,承擔著國資央企的重要使命。對于公司高質量發展而言,構建“大監督”格局不僅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也是強化監督治理效能、持續整治腐敗的有力舉措,在新趕考之路上跑出加速度具有重大意義。 二、構建“大監督”體系 公司黨委、紀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十九屆中央紀委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資委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各項部署要求,緊密圍繞公司改革發展大局,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加強對權利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增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實效,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持之以恒糾“四風”樹新風,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一)明確監督對象和范圍,實現管理環節上的全覆蓋 把監督的重點放到影響公司經營目標實現的關鍵環節上,將措施和要求融入核心業務流程、落實到重要崗位人員,有效促進提升經營效益和管理水平。 政治監督。把政治監督放在首要位置,強化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情況的監督;強化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的監督;強化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情況的監督,從根本上提升企業治理水平。 制度監督。把制度監督放在重要位置,通過制定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制度缺陷認定標準、風險評估標準和合規評價標準,對業務管理制度和法律、合規、內控、風險管理體系(即“四合一”依法治企體系)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和評估,監督制度“有沒有、是否執行、是否有效”,及時發現制度漏洞,督促相關部門整改完善,保證制度立得起、行得通、有實效,以保障各項經營業務合規開展。 人的監督。把人的監督放在關鍵位置,緊盯企業領導干部等“關鍵少數”特別是各級“一把手”,強化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法履職用權、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將個人重大事項納入監督范圍,嚴格執行違規經營責任追究制度。 重要事項監督。把重要事項監督作為監督工作著力點,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強化對“三重一大”、國企混改以及投資并購、高風險金融業務、境外投資(資產)、工程建設、物資采購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的部門和崗位的監督。 (二)建立“多維一體”監督格局,護航全過程監督 圍繞建立與企業發展新形勢新任務相適應的內部監督體系目標,推進構建以政治監督為統領、專責監督為核心、職能監督為主線、業務監督為基礎等各類監督方式有機融合的“大監督”格局。構建“大監督”格局強調監督主體和監督職責,緊抓監督核心內容,充分體現監督工作的本質。 加強紀律監督。公司紀委由公司領導、總部部門、所屬企業成員組成,在重要所屬企業成立二級公司紀委,配備專職紀委書記,配齊配強專職紀檢干部,縱向上形成公司黨委統一領導、向下延伸到各級所屬企業的監督網絡,實現監督全覆蓋。緊盯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任務,以政治監督統領日常監督,將監督“探頭”觸角向下延、向前伸,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一體推進“三不腐”。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突出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并重,對明知故犯和無心之過、肆意違規和改革失誤、蓄意謀私和因公差錯等區別處理、恰當處理,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敢糾錯真容錯,加強監督的同時,在紀法情理貫通融合中樹立正確導向,激發干部職工干事創業內生動力。 加強審計監督。公司董事會下設審計與風險委員會、監督委員會、法治與合規委員會,就內部審計、內部控制、全面風險管理等事項對董事會負責;3家所屬企業設立了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專職審計人員,建立“上審下”統一管控的內審工作機制,加快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貫徹落實國資委有關工作要求,扎實做好內部審計工作,積極推動內審監督全覆蓋,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等,促進審計整改與結果運用,一體化推進發現問題、完善內控、規范管理、防范風險。此外,建立健全違規追責工作體系,結合內外部審計發現問題開展追責工作,推動追責工作成為公司監管經常性手段和形態。 加強巡視監督。集團本部設立巡視部門,3家所屬企業設立巡察部門,緊緊抓住巡視巡察政治性、權威性、主動性、深入性、融合性等特點,創新聯動融合工作機制,督促各級巡視巡察組織同向發力、同頻共振,形成橫向全覆蓋、縱向全鏈接、全局一盤棋的監督戰略格局。 加強組織監督。公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實行分級監督,一級抓一級,建立監督責任制,嚴格落實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規定,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落實“兩項法規”要求。加強財務監督。圍繞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財務內控機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財務風險等方面加強管控。加強法律監督。加大對規章制度制定、重大決策事項、重要合同簽訂、重大項目運營等合法合規性審查力度,組織開展合規風險識別和預警,做好風險應對。 (三)強化制度保障,增強制度的權威性和執行力 通過完善組織機構建設、制度建設,統籌協調各方監督力量,系統集成監督成果,形成既分工負責、銜接貫通,又協同配合、相得益彰的工作格局,充分發揮監督職能作用,著力補齊監督短板,壓緊壓實監督部門責任,促進監督工作形成有機閉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 著力構建全面從嚴治黨長效機制。研究制定《公司關于加強政治監督的實施辦法(試行)》《公司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實施辦法》,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修訂制定《公司容錯糾錯工作實施辦法》《公司問題線索處置工作辦法》《公司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公司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等,嚴格責任追究,精準問責規范問責;制定《公司職工廉潔從業規定》《公司中層領導干部廉潔檔案管理辦法(試行)》,加強職工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先后制定《公司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工作規定(試行)》《公司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公司處室負責人及以上干部選拔任用事前征求紀委工作部門意見的工作規定》,規范權力運行,防范廉潔風險;修訂制定《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公司所屬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公司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管理辦法》,健全審計協同機制,強化內部審計監督職能;制定《公司境外機構/項目領導崗位和關鍵崗位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公司境外投資及境外機構財務管理辦法(試行)》,加強公司境外關鍵崗位人員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定《公司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和整改成果運用的意見》《公司集中巡視巡察和整改工作履職規范》,持續構建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和成果運用機制,推動形成中咨特色的大監督戰略格局。 著力構建“1+N”的內部控制體系框架,以《公司董事會工作規則》作為董事會制度體系的核心,《公司董事會授權管理辦法》《公司所屬企業負責人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暫行辦法》等為支撐,先后制定《公司全面風險管理辦法》《公司合規管理辦法》《公司資金內控監督管理辦法》《公司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公司重大經營風險事件報告工作規定》《公司責任約談工作規則》《公司股權類投資項目投后監督管理細則》《公司經營投資盡職合規免責事項清單》等,涉及公司經營、生產、管理、資金、內控等各個方面,明確監管職責權限,細化監管要點,規范工作流程。持續推進“廢、改、立”工作,確保制度建設規范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相統一,進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各所屬企業及分公司按照公司要求,制定修訂并完善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企業內部控制,促使各項管理工作規范開展,有據可依。 三、“大監督”的做法及成效 公司黨委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推動各種監督協調貫通、形成常態長效的監督合力”要求,結合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將構建“大監督”格局作為建立健全內部監督體系的切入點,在持續完善精準監督基礎上,把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作為政治監督的重中之重,聚焦狠抓落實重點任務,聚焦建設國家高端智庫和世界一流咨詢機構的戰略目標,著力創新構建行之有效的監督形式,即:在公司黨委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中,進一步強化公司紀委組織協調、統籌監督的作用,協同人力資源部、經營財務部、黨委巡視辦及審計與風險內控部等職能管理部門的監督力量,構建大監督格局,加強精準監督、規范執紀、一體推進“三不腐”綜合能力建設,完善建立日常溝通協調、監督調查配合、信息資源互通的監督管理機制。主動跟進巡視、審計等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與其他單位紀檢機構之間的工作交流,形成問題會商、聯動處置的工作機制,運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動公司內部各類監督資源整合和協同聯動,切實有效提升監督效能,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 (一)強化政治監督,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始終心懷“國之大者”,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國家高端智庫和世界一流咨詢機構建設、咨詢評估、工程管理、安全保密等重點工作加強監督檢查,持續推動政治監督融入日常、做在經常。圍繞黨中央高度重視、具有重大影響力的項目,在前期決策研究論證階段,始終站在國家立場綜合研判,堅持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原則,加強對重大項目的全方位科學論證,通過實地調研、開展座談、落實兩級評審制度,以及相關行業專家、院士多輪論證,形成咨詢評估成果,為科學決策提供堅實可靠支撐。在工程組織實施和管理階段,充分運用經常性交換意見、列席會議、參與調研等方式,及時跟進、靠前監督、防范風險、排查隱患,強化問題導向,著力建立完善上下聯動、橫向貫通的責任傳導機制,采取建立三級檢查機制、召開監理例會、進行廉潔從業制度交底等方式,確保重大項目合規廉潔高效推進。 助力維護境外資產安全。深入分析梳理境外項目防范腐敗、加強廉潔建設等方面的經驗,建立了“443”應對機制,包括4項風險因素、4項風險分析和3項管理措施,助推公司不斷加強境外機構管控,持續完善制度機制建設,加強境外投資及境外機構國有資產和財務資金管理,加大對境外項目、機構及人員的管控力度,提升境外風險防范意識。不斷加強境外違規問題線索梳理工作,扎實推進責任追究工作機制建設,著力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境外腐敗治理體制機制,保障境外國有資產安全。 (二)做實日常監督,增強監督質效 紀檢部門通過綜合信訪舉報、審計、巡視等所發現的問題和實地調研情況,準確把握“樹木”“森林”狀況,及時完成政治生態分析研判報告,并向公司黨委提出針對性意見建議,推動公司政治生態持續向好。推進各類監督統籌銜接、協作聯動,動態更新中層領導干部廉潔檔案信息,聯合開展專兼職紀檢干部履職考評工作,充分發揮組織優勢、系統作用,強化工作合力。 通過專項檢查、實地調研、個別訪談、列席各級黨組織“三會一課”、民主(組織)生活會等方式,把握整體情況、發現薄弱環節、糾治突出問題,從不同著重點入手,以點帶面推進工作。重點聚焦“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法履職用權、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等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強化選人用人工作全過程監督,嚴把干部選拔任用動議、民主推薦、考察、公示等關鍵環節,堅決防止“帶病提拔”,規范問題線索處置,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澄清正名。聚焦“靶向治療”,用監督建議實時糾偏。緊盯“關鍵環節”、內部管理的“薄弱環節”,抓風險控制于未發,及時下發監督提醒函,督促各級黨組織切實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在日常工作中傳導履責壓力,充分發揮基層“哨兵”和“瞭望塔”作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月報制度落地見效。加大節日期間監督檢查力度,重要節點前夕,協同有關職能管理部門赴重點所屬企業項目現場進行督導檢查。著力督辦重點線索,對群眾舉報、明察暗訪發現、巡視移交和相關部門轉來線索進行統籌梳理,堅決懲治、一抓到底、嚴肅追責,逐級傳導壓力釋放效能。 (三)強化監督制約,深化審計成果運用 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針對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專項審計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加強整改閉環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圍繞“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兩個重點,持續深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所屬企業負責人的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和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強化對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尤其重視任中審計,努力把事后監督向事前、事中延伸,切實將各級領導干部的權力置于黨組織和干部群眾的有效監督之下;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實施閉環管理,對整改情況進行審核或“回頭看”,切實提高內部管控水平和質量。 (四)加強聯動協同,提升治理成效 在公司黨委集中統一領導下,以政治監督為統領,按職責分工相關職能管理部門牽頭組織開展監督工作,從思想上、責任上、組織上進行全方位貫通融合,其他部門積極配合。強化協同配合意識,定期溝通會商,做到各類監督成果共享、相關制度體系聯建、相關工作任務聯查,充分發揮監督的基礎性保障性作用。 加大聯合監督檢查力度。針對違規違紀多發易發等重點領域,啟動聯合調查、聯合審查、聯合通報,不斷優化配置監督資源,使監督更聚焦、更精準、更有力。一是公司紀檢部門立足“監督的再監督”,著力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由過去的“一家事”變為現在的“大家事”,督促協調各職能部門履行好各自職責,并結合監督檢查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將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與推進重點任務相結合,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推動廉潔風險與業務風險同防同控,提升協同并進的疊加效果。二是公司審計部門聯合業務、人力、財務、監督執紀、巡視等部門,深入開展內控體系有效性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內控體系“建而未管”、內控制度建設不到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內控缺失、財經紀律意識淡薄、融資租賃業務管控不足等情況,在現場檢查中對缺陷整改提出意見建議,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在任期巡視全覆蓋的基礎上,公司增加“機動式”巡視,重點聚焦公司改革三年行動收官戰和安全生產管控、保密管理工作,以及“十四五”發展規劃推進落實情況等四個方面開展督查,綜合運用“查、談、匯、議”四種方式多維度分析研判,力求精準發現問題、及時分類移交、有效推動解決問題,協同有關職能部門核審整改方案,確保如期高質量完成。 (五)聚焦關鍵環節,強化廉潔風險防控 緊盯資金管理、工程建設領域、投資并購、采購招標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多維度整合監督資源,綜合施策推動,針對重點開展監督檢查,盡可能減少頻次,為基層減負賦能。緊盯公權力運行各個環節,把權力置于有效監督之下,加強源頭防控,把職能監督貫穿始終。積極組織各部門和所屬企業按照“業務誰主管、監督誰負責”的原則,梳理業務工作中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廉潔風險點,明確監督事項、監督內容、工作標準和要求、監督路徑和方法、監督頻次,逐項逐條落實責任人,形成監督清單,強化源頭監督,筑牢監督防線,有力保障公司承擔的各項咨詢評估項目順利推進。 如,公司所屬企業立足重大項目,探索搭建“大監督”平臺。從公司承接的具有重要經濟意義、政治意義或政府類民生項目中選取重點項目,聚焦項目全生命周期中的重要風險管控,做到提前預防問題、主動發現問題、推動解決問題。前期召開項目工作會,對項目開展情況、存在風險與困難開展調研,提出風險管控措施,建立風險清單。定期通過大監督部門聯席會議對相關風險進行討論,大監督工作組相關成員、試點項目所在部門相關人員、試點項目及黨小組負責人召開項目監督檢查會,項目負責人匯報平臺實施以來項目建設、風險管控、疫情防控、職工廉潔從業等情況,大監督工作組開展評議檢查,對項目風險進行再防控、再監督。 (六)服務中心大局,力求監督實效 緊緊圍繞公司改革發展大局,聚焦主責主業,深入推進“陽光咨詢,透明評估”,將其融入政治建設、業務建設、品牌建設、文化建設等各項工作之中,持續完善智庫型企業監督有效機制,不斷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公司的具體工作中落實落細。重點圍繞黨中央關心的重大戰略、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先行先試,抓住關鍵少數、關鍵崗位、關鍵環節,強化嵌入監督,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到哪里、公權力運行到哪里,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里。 推行項目廉潔全程責任制。事前,根據項目情況,公司與項目單位簽訂廉潔協議或承諾,公司有關職能管理部門積極與項目單位的紀檢、法務、內控機構建立聯系,保持暢通渠道,接受項目單位的監督。建立重大項目廉潔臺賬,對項目執行過程中的廉潔情況全程記錄;項目承擔部門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組成員、專家簽訂廉潔承諾書,項目承擔部門負責人或紀檢負責人、項目經理分級對項目組成員進行廉潔交底、廉潔提醒;事中,對項目執行情況隨機進行廉潔從業及職業操守情況調查;事后,根據項目過程中廉潔責任履行、項目單位反饋意見情況,進行廉潔評價,形成監督閉環。 (七)堅持問題導向,嚴肅責任追究 不斷發現問題、處置問題、整改問題,才能體現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才能把全、嚴、治的要求體現在公司治理的各個方面。為此,公司研究制定《公司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決定執行工作辦法(試行》《公司問題線索管理處置工作辦法(2021年修訂)》《公司違紀違規行為“負面清單”三級分類》,對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果斷用好審查調查手段,及時清除隱患,對于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對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力的問題,精準追責問責;對苗頭性、輕微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問題,用好第一種形態,助其整改。修訂制定《公司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公司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健全完善公司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清晰和細化責任追究的范圍、方式、程序和資產損失認定,加強和規范公司經營投資行為。制定《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扎實推進追責體制機制建設,形成集團公司職責明確、流程清晰、規范有序、上下協同的追責工作體系。 四、存在的問題 (一)頂層設計尚不完善 尚未建立統一的監督檢查體系,公司各部門之間、集團總部與所屬企業之間存在一定程度的溝通壁壘,在監督聯動、力量統籌方面存在困難,優勢互補、協調推進沒有得到充分體現,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對各所屬企業監督的延伸性有待加強,監督銜接機制穩固性不強,監督效果弱化。 (二)動態監督效果欠佳 由于業務類型不同、行業情況復雜,不同項目存在的風險類型和問題各有差異,在提煉形成日常監督重點問題方面存在一定困難。項目生產處于實時更新的狀態,部分重點項目周期較長,后續工作動態跟蹤監督不夠及時。監督工作存在滯后性,且停留在事后監督層面,關口前移作用發揮不明顯。 (三)實地調研基礎不牢 國內疫情防控形勢嚴峻,項目工作會通過線上視頻方式開展,缺少實地調研基礎,相關備案材料準備不充足,存在“簡化”工作流程,影響工作交付成果質量的現象,項目風險管控任務清單有待進一步完善。 (四)境外監督工作有待加強 境外項目參與方多,執行周期長,管理難度大,往往以傳統財務監督為主,缺少以財務監督、審計監督、巡視監督等聯合監督方法及指導性文件,對境外機構、人員、資產的管控和監督力度不夠。此外,公司境外相關監督部門與項目其他合作公司尚未構建聯合監督體系,未能將“陽光咨詢、透明評估”滲透與各方參與的各個監督與執行環節中。缺乏項目進程中各方信息的及時反饋,與項目其他參與方聯動性不強,存在監督滯后和脫節的現象。 五、進一步完善“大監督”格局的建議 (一)統籌謀劃工作 加強聯動貫通機制創新,協同做好監督統籌工作。聚焦職能職責,進一步細化各監督部門監督職責分工和協作機制,充分發揮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有效發揮紀檢監察專責監督、巡視政治監督、審計經濟監督和相關部門職能監督作用,持續加強對所屬企業、海外項目人員項目的監督力度,不斷延伸監督觸角,提高監督實效,切實把大監督建設與落實“三新一高”發展理念、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公司中心工作和戰略目標任務有機結合,一體推動解決改革發展及業務建設與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統籌組織實施 堅持“統一、簡約、高效”原則,集團范圍內做到“上下一盤棋”同部署同聯動同落實。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常態化開展座談會商,研究推進重點工作事項,定期及時通報各自工作中發現的重要情況,溝通協調多方資源統籌和協作配合事宜,研究解決案件線索查處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和問題。加強跟蹤規劃計劃落實和工作進展情況,跟進監督、動態監督,形成監督工作有機閉環,將“陽光咨詢、透明評估”滲透到各個項目中,確保監督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三)統籌運用機制 強化制度機制建設頂層設計,建立健全大監督配套制度,尤其是成果運用和評估機制。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堵漏洞、防風險,做到有形覆蓋和有效覆蓋相統一,不斷增強大監督工作的系統性、預見性、創造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大信息化管控力度,靈活采取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對發現的問題和整改審核意見建議,結合職能職責認真研判分析、深究原因、解疑破題、精準施策,將大監督成果轉化為推動改革發展的具體成果,打造監督、整改、治理有機銜接,推動制度機制建設質量和企業治理能力不斷提高。 (四)統籌集成合力 堅持穩中求進、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加強重點風險管控和重大事項監督。以公司風險監測臺賬為基礎深挖重點風險隱患,并對公司重點項目開展實地調研,進一步完善風險管控任務清單和監督事項清單。充分發揮各類監督的專業優勢,提高“大監督”和管理監督檢查雙向發現問題的準度和深度,增強日常監督針對性、實效性,避免各類監督交叉并行、增加基層單位工作負擔,著力形成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有效聯動的監督工作局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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