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這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奠定了體制基礎,同時也可以淡化企業的所有制色彩,為各種所有制經濟成分公平競爭和合作營造環境,有利于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大力發展全新意義上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對于進一步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保證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充分激發一切積極因素推動社會財富創造,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都有著非常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新內涵
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在同一個經濟組織中,不同所有制的產權主體多元投資、交叉持股、融合發展的經濟形式?;旌纤兄平洕鳛橐环N財產所有制結構,是相對單一的公有制經濟或非公有制經濟而言的,這一提法本身并非首次出現。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黨的十七大報告再次強調,“以現代產權制度為基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十八屆三中全會為“混合所有制經濟”注入了新的內容,指出“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同時強調,“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 十八屆三中全會把混合所有制經濟提升到我國基本經濟制度重要實現形式的高度,進一步明確了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方向和路徑,使混合所有制經濟這種富有效率和活力的資本組織形式,成為了深化國企改革新的有效載體和動力。
關于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內涵,有廣義和狹義的不同理解。廣義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指的是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所有制經濟成分通過股份制、聯營等形式,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制形式。廣義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混合產權中不一定包含國有經濟成分,而狹義的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混合產權中一定包含國有經濟成分。
按照國民經濟統計口徑,我國企業劃分為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港澳臺商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個體企業共十大類型,分為若干子類別。這些企業中,擁有兩種所有制類別以上的企業類型主要是:聯營企業中的國有之間聯營以外的其他經濟成分間聯營企業;國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兩種以上所有制經濟成分參與組建的有限責任公司;港澳臺企業中的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私人控股但有其他經濟成分參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中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這幾種類型企業至少由兩種以上所有制成分的資本投資形成,因此,根據廣義的理解,它們都屬于混合所有制經濟。而按照狹義的理解,以上類型中有國有經濟成分參與的才屬于混合所有制經濟。
新優勢
國有企業改革一直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國有經濟布局的戰略性調整要求國有經濟從一般競爭性領域有序退出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無疑是其最為可行的途徑。未來一段時期,狹義理解上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即發展“國”、“民”聯姻為主體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可以重塑以市場為主體的微觀制度基礎,使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促進兩者優勢互補,相互融合,共同發展。
一方面,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利于提升整體經濟運行效率。國有企業具有技術和資金實力較強、管理相對規范、資源獲取相對較易等獨特優勢,但也有它的弊端,如效率低下就是典型的問題。從統計數據可見,2010至2012年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總資產利潤率,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分別為4.9%、5.4%和4.6%,而同期股份制企業分別為6.6%、8.4%和7.6%,這充分說明國有經濟的運行效率不如混合所有制經濟高。可以說,用混合所有制經濟來實現國有經濟布局的戰略性調整,對于完善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提升經濟運行效率具有深遠意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可以解決國有企業委托代理關系中的所有者缺位問題。非公有制經濟的產權界定十分清晰,因而其所有者也會更為關注公司的運營并致力于公司的長遠發展,他們在混合所有制公司中通過合理參與決策,可以有效制約原國有企業管理者短期行為傾向對企業發展的不利影響,大幅提高企業運行效率,實現資源的最佳配置,使經濟運行更有活力。而且,國有企業通過實施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改革,使大多數競爭性領域的國有資本退出并轉化為對社保資金的投入,真正用之于增進全民的福祉。同時,以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方式打破國有企業在某些競爭性領域的主導地位,還有利于順利突破美國等主導的TPP即跨太平洋戰略經濟伙伴關系協定對于我國國有企業的相關約束,增強我國企業在國際社會上的話語權。
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利于國有經濟有進有退和非公有制經濟進一步發展。根據分類改革的方針,國有經濟要實現其布局有進有退的調整,競爭性行業無疑首當其沖。我國的國有企業中,鋼鐵、汽車、建筑等一般競爭性行業占了較大比重,如果采用“休克療法”一次性退出,無疑將會給社會和國民經濟本身帶來巨大動蕩。而實施混合所有制經濟,既可以發展非公有制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也可以發展國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除少數特殊領域外,將大部分國有企業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就可以有效避免激進式改革帶來的動蕩因素。民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到特定階段,也迫切要求在市場準入尤其在壟斷性行業市場準入方面有實質性的突破。非公有制經濟和國有經濟實現緊密聯姻,賦予非公有制經濟控股權利,無疑將有利于破除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面臨的體制和要素瓶頸,有效突破行業壁壘,將給我國民營經濟發展帶來更多機會。
另外,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利于充分發揮國有資本影響力。實行混合所有制經濟也必將進一步推動包括國有和民營在內的各類資本實現深度融合和有機統一,有利于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有利于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進一步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提升國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競爭力。
新舉措
十八屆三中全會把混合所有制經濟提升到我國基本經濟制度重要實現形式的高度,是經濟制度理論上的重要突破。我們要從實踐層面采取切實可行的新舉措,促進混合所有制經濟規范化、可持續發展,完善我國基本經濟制度。
要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為促進混合所有制經濟規范化發展,要推動絕大多數混合所有制企業包括其母公司進一步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形成權責統一、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要吸收一定比例的專業化人事進入董事會,董事會下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并切實履行職責。加大引進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的力度,進一步完善董事會、監事會議事制度,使包括獨立董事在內的每一位董事、監事都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而不是充當“花瓶”。在公司治理機制層面,有必要建立強制性的小股東累計投票權制度,使混合所有制企業中的小股東有充分的利益訴求和順暢可靠的表達渠道。如果只是讓眾多小股東參股而沒有任何話語權,那么就失去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本來意義了。當然,對于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少數行業,在實行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公司中,國有股權可實行具有否決權的“金股”制度,以維護國家和全社會的公共利益。
要健全和完善產權市場體系,為“國”、“民”聯姻鋪路架橋。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求產權必須流轉順暢,只有建立起產權自由流動的機制,才能實現資本、股權的優化配置,保障國有股權的有序進退。要按照“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目標,建立體制合理、規則健全、競爭充分、通暢有序的現代產權市場。完善產權市場功能,要建立合理的定價機制,加快信息披露建設,促進產權市場的規范化。同時,要重視發揮資產評估、審計等各類中介組織的獨立作用,使其服務方式、程序、標準等進一步規范化和科學化,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要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方式,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從行業準入角度看,哪怕是軍品生產,只要不涉及到國家軍事機密,如常規武器的生產,尤其是一些非核心的零部件,在監管到位的情況下,都可以適度讓民企來參與,甚至可以讓其在共同組建的混合所有制公司中擁有控股權。對于其他一些壟斷性行業來說也是如此,特別是自然壟斷行業,隨著技術進步、壟斷行業改革和我國產業結構調整步伐的加快,某些原來的自然壟斷業務或環節已經不再具有自然壟斷屬性。這時就完全可以放開這些業務或環節,讓民營經濟充分參與進來,打造成混合所有制經濟。如移動通信行業,隨著運營商的增多以及互聯網時代微信等新技術的出現,現在已經基本具備了競爭性行業的特征。此外,為了構建各類資本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還必須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加強反壟斷執法,清理和廢除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給予各類市場主體同等的法律待遇,提供均等的競爭機會。
要推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由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的改革。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大多數國有企業成為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后,國資委作為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要由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并進一步簡政放權,實行監管、報告和問責負面清單管理模式,要讓政府和監管機構在不該伸手的時候絕不伸手,從而有效破除政府干預企業經營決策的行為,最大幅度減少涉及企業的行政審批事項,讓混合所有制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的市場經濟主體。與此同時,徹底取消企業的行政級別,使混合所有制企業去行政化,去部門利益化,切斷企業和主管部門之間的利益輸送鏈條。
隨著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全面貫徹落實,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產權保護制度更為健全,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融合發展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將會得到大力發展,并促使我國基本經濟制度逐步趨于完善。
(本文章摘自《前線》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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